******公安局浦坝港派出所(交警中队)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(设计)的招标公告
******公安局浦坝港派出所(交警中队)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(设计)
招标公告
一、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******公安局浦坝港派出所(交警中队)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(设计)******改革局以三发改审【2025】87号批准建设,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,建设地址位于三门县。招标人为******公安局,招标代理机构为******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。
二、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
2.1该项目位于三门县金塘路与南沿六路之间,东北侧紧邻盐仓路,规划用地面积9792平方米,容积率1.3-2.0,建筑密度为40%,绿地率25%,建筑限高≤24m。******消防设施、充电桩等)和场地(警用、社会车辆停车场和警用训练场、道路、绿化)等。项目总投资为5850.8万元。
2.2本次招标范围为:总体建筑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(含概算)及施工图设计,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******消防、二次装修设计、人防设计(如有)、钢结构设计(如有)、室外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内容设计。及变更设计、各阶段成果评审、图纸会审、技术交底、设计配合、现场指导与监督服务、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、参加竣工验收、设计成果汇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等施工期服务工作。
2.3质量要求: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,符合现行国家、地方和行业标准,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。
2.4设计工期要求:
本项目总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,①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;②方案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;③初步设计审批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;④后续服务: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,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。注:以上各阶段后续的送审稿均须在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。
三、投标资格条件、要求
(一)投标人:
1、资质:具备建筑行业(建筑工程)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;
2、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。
(二)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: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;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1、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,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于公告发布之日起,可通过“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”(网址:******/col/col******43/index.html)自行下载招标文件、招标资料。
2、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,不收取任何工本费。
五、投标文件递交
1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5年05月07日上午09时00分;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(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);
2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3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需在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,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投标人的帐号才能使用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,注册咨询电话:0576-******。
操作流程请查阅:中心网站“下载中心—操作手册和软件下载”内的《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》,品茗联系人:章宏涛,******。”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三 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( 网 址 :******/col/col******43/index.html)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******。
七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******公安局
******街道三门湾大道21号
联系人:吴峰
联系电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街道交通路327号4楼
联系人:周文君
联系电话:******
******公安局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建设局
2025年04月15日
相关附件:
******公安局浦坝港派出所(交警中队)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(设计) .pdf